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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炎陵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2022-05-31 14:58:06 | 来源: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毕业生、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医学毕业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17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17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应聘人员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咨询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31-26239237)。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应在2022年5月25日前取得。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18-35周岁,即1986年5月25日至200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1年5月25日至200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内容:主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医学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入围体检(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三)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一、纪律监督

  炎陵县纪委监委、炎陵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0731-26239237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86615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THE END责任编辑: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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